关于成立五华县水务局河道内采运砂船舶专项整治工作组的通知
时间:2017-05-1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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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水字201730

关于成立五华县水务局河道内采运砂船舶专项

整治工作组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依法取缔无证船舶,强化有证船舶管理,确保河道行洪和桥梁安全,县委、县政府决定于20174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道内采运砂船舶专项整治,并明确我局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五华县水务局河道内采运砂船舶专项整治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安排

(一)第一组 

  长:陈炳章   

副组长:曾志青 

  员:张浪明、曾庆映

负责区域:安流镇

(二)第二组

  长:黄敬阳    员:钟旭文   

负责区域:水寨、河东镇

(三)第三组

  长:蔡    成 员:徐安诺 李 

负责区域:龙村、华阳、梅林镇

(四)第四组

   长:刘兴华    员:陈远标 张杏煌

负责区域:转水、华城镇

(五)第五组

  长:何定标     员:曾文周 古燕常

负责区域:横陂镇

二、工作内容

检查督促相关镇船舶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敦促其严格按照整治工作要求,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具体任务为:1、各镇落实“一船一策”情况。各镇对辖区内船舶必须逐条安排责任领导及责任人,逐条制订整治措施。2、各镇要在515日前与各有证船舶业主签订好《五华县河道内采运船舶监管责任书》。3、各镇要在523日前自行组织吊离辖区内所有无证船舶。

三、工作要求

各工作组要加强与有关镇的沟通联系,合理安排时间,主动深入各镇开展现场检查,实地了解各镇推进情况,协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