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责任,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务局部署的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及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开展为期一年的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根据省遥感确认和县自查上报,我县存在的“四乱”问题共有124宗,其中“乱占”问题13宗,“乱堆”问题19宗,“乱建”问题92宗。至2019年7月,我县已按照上级整治标准全部整治完毕。
在“清四乱”专项行动整治期间,五华县河长办多次组织华城镇、岐岭镇、转水镇、龙村镇、安流镇、梅林镇、横陂镇和县水务、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据统计,共出动1000多人次,利用挖掘机、铲车等机械设备共清理“乱堆”面积约29458㎡,“乱占”面积约28964㎡,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33宗,建筑面积约13022㎡,整治成效显著。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巩固整治成效,并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清四乱”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助力美丽河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