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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时间:2021-06-2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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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结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4]为916961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052256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35295人,下降12.86%。

二、户别人口

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247078户,集体户8519户,家庭户人口为871545人,集体户人口为4541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36人减少0.83人。

三、各镇人口

16个乡镇中,人口在10万人至15万人之间的乡镇有2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乡镇有5个,少于5万人的乡镇有9个。其中,常住人口数量居前三位的水寨镇、河东镇、安流镇,合计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为36.62%。

  

表1 各镇人口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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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63843人,占50.58%;女性人口为453118人,占49.4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85上升为102.37。16个乡镇中,人口性别比在105以上的镇有1个,在100-105之间的镇有13个,在100以下的镇有2个。

  

表2  各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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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71230人,占29.58%;15-59岁人口为490760人,占53.52%;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4971人,占16.90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3059,占12.3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3.1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18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3.78个百分点。

  

表3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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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77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0703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631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999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554人上升为466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996人上升为1167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5697人下降为4103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8545人下降为28354人。

表4  各镇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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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627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459人,文盲率[7]由1.97%下降为1.77%,下降0.2个百分点。

七、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31583人,占36.1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85378人,占63.8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5952人,乡村人口减少219519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2.78个百分点。

八、流动人口[9]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0]为95182人,其中,外省流入人口为9250人,省内流动人口为85932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6个乡镇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6个乡镇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指各镇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7]文盲率是指县内16个乡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县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0]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