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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6-02-0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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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五华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以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统计职责,深入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加强统计监督,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统计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上率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法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严格对标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稳步推进。二是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围绕五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经济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和预研预判,着力做好统计数据生产、发布和解读工作,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统计支撑,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经济发展。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全局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时刻要求统计数据必须做到应统尽统、数出有据、如实上报,保证数据真实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

  3.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我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党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列入县委常委会、常务会学习议题,其中,2025年第18次常委会会议、第10次常务会议分别学习了新修改《统计法》精神、中办国办关于统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筑牢了依法统计的正确政绩观。

  (二)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工作。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通过党组会、局务会常态化研究统计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行政决策、统计执法监管、普法宣传教育等领域关键问题,全面推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抓实学法用法,提升全局党员干部法治素养。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五华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五华县2025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列入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专题组织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核心法律法规再学习、再深化,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统计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干部职工全员覆盖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通过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线上微课、案例剖析等多元形式,深入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国普查条例》等与统计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制度,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依法依规,全面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1.狠抓检查核查,全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县统计局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列入班子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订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执法检查工作规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一是全覆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对所有网报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会同县相关部门分析既定的各项指标进度,并对统计数据进行联审对比,压紧压实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年来,已完成“四上”企业及固投项目线上数据核查215家,现场核查76家。各统计专业已撰写数据质量核查情况报告24篇、统计调研报告4篇。各专业对核查发现的企业数据填报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规范统计执法。2025年9月按时按质完成市、县“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15家,与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家,并认真做好统计执法案卷归档和评查工作,其中,对2家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2.注重法制宣传,大力营依法统计造良好氛围。县统计局以统计“八五”普法为重点,通过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等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治培训,不断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力度,强化统计业务指导和数据质量监测。2025年,结合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12.4宪法日”、统计专业培训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执法检查累计发放统计宣传册1万多份,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及广大调查对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意识,提升统计法治权威性。

  3.持续加大统计监督力度,不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统计法》明确规定:实行统计监督是统计的基本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县统计局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统计治理能力,着力推动统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等贯通协同,2025年7月,与县纪委监委联合制定了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我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县统计局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力度,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相互协调、有机贯通,统计监督得到有效加强。

  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着力打造透明政府。县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示信息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举报电话等,进一步促使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二、存在问题

  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理解认识不够,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到位,法律意识有偏差。二是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需加强。目前,县级统计机构没有专门的执法编制,我局具有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的人员仅有3人,统计执法监督力量薄弱,制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三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有待提高。部分基层统计工作人员、企业相关负责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规认知模糊,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缺乏深刻认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精准把握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将统计法治工作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大局,统筹谋划、精准推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统计法治,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广泛的社会动员和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县域统计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做好“双随机 、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稽查力度,对拒报、迟报、虚报、瞒报和篡改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促进基层统计单位应统尽统如实上报,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详实可靠的统计数据。

  (三)强化统计监督效能,构建协同监督格局。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方式有机贯通、高效衔接,建立信息互通、结果共享的协同机制,凝聚系统内防治统计造假合力,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精准性与实效性,筑牢统计数据质量防线。

  (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密切联系日常工作,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充分利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日,集中组织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开展“以案释法”教育等活动,推动统计普法宣传提质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