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各级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2-0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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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2 阅读数: 155

粤统字〔2018〕12号

 

  

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各市、县(区)国家调查队: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7〕209号),全面推进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改革,制定了《广东省各级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2018年2月1日               

 

  

  

广东省各级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

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实施方案

 

  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科学优化统计资源配置,提高统计整体效能,根据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广东省统计局(以下简称省统计局)会同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广东调查总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2018年7月起,地方统计局独立负责“四下”企业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广东调查总队全面负责广东全省月度劳动力调查的组织实施,但在广州、深圳、佛山三市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县(市、区),仍由当地统计局负责完成调查数据采集上报工作,东莞市仍按原来渠道完成调查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广东调查总队和有关市级调查队负责数据汇总和业务指导。

  二、职责分工

  (一)局队制度方法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的相关工作。

  局队劳动工资专业负责月度劳动力调查交接工作。

  (三)局队工业专业负责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交接工作。

  (四)局队贸易(商业)专业负责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交接工作。

  (五)局队投资(建筑业)专业负责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交接工作。

  (六)局队服务业专业负责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交接工作。

  (七)统计局科技专业协调局队工业、服务业专业共同负责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交接工作。

  (八)各级统计局名录库管理部门负责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涉及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

  (九)局队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涉及的统计信息技术服务工作。

  (十)局队办公室负责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涉及办公场地、办公设备配备等相关工作。

  (十一)局队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涉及业务经费保障工作。

  (十二)局队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涉及人员配备的保障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2018年1月,联合成立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领导协调工作机构,出台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局队交接协调沟通工作机制。

  (二)2018年2月,局队承接新业务的人员基本到位。

  (三)2018年1-4月,局队联合或单独完成省级业务培训。

  (四)2018年2-7月,局队相互派员跟班学习或参与待交接的业务工作。

  (五)2018年3-7月,局队按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要求完成各项业务交接工作,移交目录清单,完成数据的审核、推算、评估、上报等工作。

  四、任务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省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和统计人员要充分认识国家统计局关于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改革意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讲担当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统计局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服从和坚决支持改革,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通力合作,平稳交接。

  《方案》是此次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各市县统计局、国家调查队要按照省统计局和广东调查总队的统一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的领导;二要明确各部门、各专业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人;三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交流,局队紧密合作、无缝对接,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有序。

  (三)加强领导,督办落实。

  各地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国家统计局关于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意义,争取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共同推进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省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强化对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衔接和数据质量出现明显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强化保障措施,保证数据质量。

  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到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细则到位、单位名录管理到位、机构和人员调整到位、业务培训和指导到位、工作和数据交接到位、业务经费保障到位、信息技术支持到位。

  一要人员、设备、经费落实保障到位。全省各级统计局及广州、深圳、佛山、东莞调查队抓紧落实承接调查任务的处(科)室,并相应配备人员、办公设备和业务经费。业务交接期间,各项业务经费及时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不断、业务不乱。各级统计局要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要求,协助国家调查队,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将已安排的劳动力调查经费预算划转当地调查队;各级国家调查队协助地方统计局,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将已安排的“四下”企业调查经费预算划转当地统计局。

  二要业务培训和指导保障到位。局队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专业人员、统计员业务技能,确保相关调查任务高效实施。统计局组织开展“四下”企业抽样调查业务培训和指导,国家调查队安排相关业务人员协助、配合;国家调查队组织开展月度劳动力调查业务培训指导,统计局安排相关业务人员协助、配合。

  三要理顺调查单位名录管理。统计局加强对行业统计调查的统筹管理,保证“四上”与“四下”企业调查单位名录衔接,确保调查单位不重不漏。月度劳动力调查样本按“谁调查谁管理”的原则,由当月负责调查的统计机构按照调查方案要求进行维护、轮换、换户等具体管理。

  四要确保过渡期数据质量。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过渡期间,局队联合开展季度(月度)数据联审,确保调查数据工作交接前后衔接,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五要明确调查资料交接有关事项。按照“资料跟着职能走”的原则,各级统计局和国家调查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历史数据、有关资料和工作文件的交接,各专业要交接的资料清单、具体时间安排按照各专业局队业务分工优化调整实施细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