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22〕116号)要求,广东省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省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2022年12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部署全省经济普查工作,标志着全省五经普工作正式全面启动。2023年4月21日,广东省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统计局,统筹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8月2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全面做好五经普各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省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省17.5万余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全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总体来看,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65.90万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49.0%,从业人员5285.74万人,增长14.6%;个体经营户813.47万个,从业人员1780.2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