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广东省文物局委托第三方技术人员对我县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曾国华故居、长乐学宫、古大存故居遗址进行了实地勘测,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见附件》,现将我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曾国华故居、长乐学宫、古大存故居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有局提出,联系电话:0753-4433304
附件:曾国华故居、长乐学宫、古大存故居遗址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