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文物局转发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核定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粤文物函〔2025〕268号)文件要求,按照分级公布原则,经过初步筛选、史实核对、意见征集及联席会议研究,现拟将7处不可移动文物:五华县革命烈士纪念碑、留畲村人民会堂、长春楼(赖绍宏故居)、红星渡槽等公布为五华县第三批革命文物,现特向社会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和异议,请向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意见,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大道奥体中心威光体育馆二楼,联系电话:0753-4433304,邮箱:whgdlytyj@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拟公布五华县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
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6月2日
拟公布五华县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共计7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