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
时间:2023-11-2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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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广东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奠定了法律基础,也为我局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县和安委办的部署和要求,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和促进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安全发展大局出发,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企业职工为学习对象,全面组织学习和广泛宣传贯彻《条例》,深入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积极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有关学习、贯彻活动,认真履行各股室对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增强企业负责人和广大职工的事故责任意识,为《条例》全面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兆祥

  副组长:翁颖明 曾晓东 李国华 曾经纬 李汉平 黄祝君

  成  员:李  权  吴小雄  张  燎  钟志聪  李伟坤

  李浪源  钟国敏  何中龙  陈焕粦  钟恒辉

  魏瑞东  张伟森  李展峰

  各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由翁颖明副局长兼任,主持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制定《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明确宣传贯彻的目标、内容和要求。

  (二)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学习。召开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负责人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宣讲大会,部署《条例》宣贯实施方案,对《条例》进行宣讲。相关股室要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上认真学习《条例》,制定学习贯彻《条例》方案,采取职工培训、班前会议等形式,向一线从业人员进行宣讲。

  (三)利用多种形式,搞好《条例》的宣传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通过举办专栏、讲座、知识竞赛、张贴标语横幅、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掀起宣传《条例》的热潮。要组织开展《条例》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把《条例》宣贯实施工作和监管执法实践有机结合,督促指导企业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加强日常检查考核;并在举办的各种居民活动的同时,要将对《条例》的宣传贯穿其中。

  (四)重点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条例》宣贯的重中之重,各有关单位要督促本县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特别是加强对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网吧、KTV、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单位指导。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计划,确保从主要负责人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再到从业人员的学习全覆盖,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保证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要从推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安全生产法制工作建设大局出发,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条例》宣贯当成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中心工作,广泛动员、迅速落实各项宣贯工作安排,使《条例》宣贯活动有声势、有实效,有力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二)及时完善修订配套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条例》,及时完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结合《条例》规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开展涉及安全生产方面规范性文件清理,凡与《条例》有抵触的要及时修正废止,确保各类制度规范协调衔接。

  (三)查找隐患,学用结合

  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新契机,对照《条例》发动干部职工查找企业自身建章建制中存在的问题,查找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通过对《条例》的宣贯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为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认真学习,加强收集。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条例》,加强信息收集和汇总。请于11月9日前将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报送粤政易黄铿平处。

      件: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