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工作,县文广旅体局于2024年3月27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华文广旅体字〔2024〕5号),经相关单位推荐申报,由五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评审论证,共评选出五华县第十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6项(具体项目见附件),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24日,共20天,在公示时间内没有收到异议。现请求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第十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专此请示,恳望同意。
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 7月25日
附件:
五华县第十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