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一岗双责”职责职责指导文广新系统及文化市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6-11-0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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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胡春华书记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我局部分职能调整后所承担的职责范围,现完善我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并提出指导文广新系统及文化市场加强安全工作意见。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感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胡春华书记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齐抓共管,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共同推进安全发展。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在保证安全生产中促发展,在加快发展中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实现经济增长与安全生产的同步协调,探索一条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进的新路。

二、明确职责,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体系建设

(一)局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按照《五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五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五华县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华机办〔201052 号)规定,我局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为以下 2 项:

1.负责全县文广新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提线木偶传习所、采茶戏演艺有限公司、华文电影有限公司及文化市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局领导和股(室、队)、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局长: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局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局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其他工作的局领导:对其分管工作内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

股(室、队)、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股室或本单位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三)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局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与局的其他工作一并认真研究部署,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局机关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重大问题临时增开会议。

(四)局股(室、队)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

1.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按照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积极进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股(室、队)、本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实施。

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定期检查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及时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完好、设施有效、通道畅通、应急反应快捷高效,实现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车辆交通安全、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五)相关股(室队)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局相关股(室、队)及局属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相关内容。

 2.文化艺术股:负责重大节日文艺演出、图书馆、文化馆、提线木偶传习所、采茶戏演艺有限公司、演出团体和演出车辆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文化市场股(驻行政中心):负责新设立文化企业消防安全生产把关工作。

 4.文物股:负责博物馆、狮雄山秦汉遗址管理处、长乐学宫管理所等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5.新闻出版股(日常事务组):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共同负责做好全县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6.广播电视股:负责电视台、影剧院、电影放映的安全生产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工作。

7.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按照上级和局领导要求开展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由上述相关职能股(室、队)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包含指导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并指导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在局相关业务指导股指导下,按有关要求,具体组织做好本单位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七)不断完善镇、村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指导体系建设

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各镇文教体育服务中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促进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力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着力“指导”,加强监管,有效指导监管相关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一)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要求,定期对文化文物单位(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检查,针对性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期应组织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开展安全检查过程中,督促各单位(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切实按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生产作业,防止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经营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和责令整改,并做好现场记录,及时书面抄告相关职能部门,提请依法进行处理。

(二)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和歌舞厅、网吧、游戏厅、影剧院、出版物经营单位、印刷企业等文化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从业人员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找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大力推动消防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和消防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融入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中。各级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所辖文化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对文化市场单位开展1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1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1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三)落实所辖文化单位(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各单位、文化市场业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经营者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并每季度报送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督促其内部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技能、自救技能,负责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职员掌握人员的疏散技能。对新入职的人员,必须强化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督促本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认真履行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加强我局与其他部门间的交流协作,进一步理顺联合行动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

四、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一)调整局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小组

协调小组由局长曾勇辉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郑越兴、彭强、魏俊林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队)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具体组织协调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和组织“一岗双责”制度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

(二)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完善工作联系、工作会议、工作考核制度,规范日常工作。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和总结的内容,局属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局机关有关股(室、队)和人员在年终述职和总结时,要同时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述职和总结。将有关股室和人员,局属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列入年终评先评优或批评、问责的内容。对职责范围内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局领导和相关股(室、队)、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考核不合格的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工作成效显著的干部酌情予以表彰。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队)每年年底将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局机关办公室,对重大安全生产信息要即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