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文广新局关于印发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3-0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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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3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检查 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粤安办〔201715号)和《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梅州市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安委〔20174号)的要求,按照我县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为2月下旬至10月底的决定,为确保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全国“两会”召开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局及局属各单位、文物保护单位等相关行业要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书记胡春华在省委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的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安全生产出大问题,发展成绩很可能全部“归零”,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突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深入到局属各单位和各文化站、书店、印刷企业、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一线文化行业进行检查督导,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切实把威胁文化事业发展的财产安全及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清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懂得安全重点在哪里,不安全的因素在哪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

为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以曾勇辉局长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及局属各单位等相关行业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检查督查小组等工作机构。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责任落实到局属各单位和各文化站、书店、印刷企业、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各相关文化行业,及时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强化督导检查,执法大队负责同志要带队督查。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适时派出督查组,切实加强本局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驻点督导。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安全检查主体责任,特别要强化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各镇文化站、文物保护单位等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督促各文化行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纠正安全生产检查“政府热、企业冷”的错误倾向。督促各文化行业开展综合检查,一年至少要进行三次综合检查。督促各文化行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动全员参与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建立台账管理,列出隐患清单。

(三)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安全生产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对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的,依法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关闭;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企业及相关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盯住检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抓住不放,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有重大问题和隐患、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要逐一复查。加大文化市场安全联合执法力度,把文化市场执法与督促业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单位实际制定的检查方案,细化目标、层层落实,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现场督促指导并解决实际问题,彻查隐患、堵塞漏洞。

2.加大检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做到真正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的工作实效。

3.严格工作责任,狠抓安全执法。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狠抓落实处理,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文化市场违规经营单位和经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4.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把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把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确保我县文化事业发展的长久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