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华县2018年
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的通知
为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国务院从2009年起将每年的8月8日定为“全民健身日”,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健身条例》。根据条例第九条“国家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的状况调查”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的身体素质,关注体育健康数据,指导科学运动健身,县政府定于2018年4月至9月免费开展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工作(详见附件),测定的数据进行登记并录入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再将测定报告和健身指导反馈给每位测试者,从而指导被检测者如何进行科学健身活动,进一步提高身体素质。
县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设在县体育局一楼办公室
附件:五华县2018年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时间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