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县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4-2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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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文化和旅游部有关部署,以及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印发《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县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结合本辖区内旅游市场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4月24日    

  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县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文化和旅游部有关部署,以及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现就针对当前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旅游市场乱象,构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监管体系,努力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旅游市场环境,助力我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整治,到2025年年底,集中查处发布一批涉导领域重大典型案例,有效纠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全县旅游环境明显改善,导游市场秩序良好。

  二、整治重点

  (一)查处经营主体资质违法情形

  重点查处未获取导游证、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等主体资质,擅自从事旅游业务的无证“导游”、无证“旅行社”、不法“旅游中介”。

  (二)整治旅游服务过程乱象

  1.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等噱头虚假宣传招徕游客。

  2.旅行社未与游客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或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3.擅自转包旅游团的违法行为。

  4.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诱骗游客购物或参加另付费项目。

  5.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接导游业务。

  6.导游服务态度恶劣,辱骂恐吓游客或向游客强行索取小费,擅自中止导游服务,恶意甩团、甩客。

  7.导游在讲解过程中,言语低俗,发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论。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全县文旅系统工作会议,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县文广旅体局成立工作专班,各相关股室坚决负起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执法检查行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深挖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固定证据,依法及时受理、限时办结反映涉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的投诉、信访,适时发布一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

  (二)突出行动重点。一是选取重点督查。对辖区内景区及周边旅游购物场所密集,“黑导”“黑车”“黑社”私自揽客、强迫购物乱象猖獗、游客投诉集中、社会舆情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查整治。二是加强网络巡查。加大对在线旅游预订平台发布广告信息的线索搜集和排查甄别力度,及时下架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等产品。三是聚焦广交会、五一、暑假、中秋国庆等重点旅游时段,对旅游纠纷易发、多发的热门景点及周边、重点游客集散地加强现场检查巡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三)加强部门协作。会同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建立协同机制,对投诉举报比较集中、游客反映比较强烈的旅行社、导游及购物商店进行重点核实查处,及时回应游客诉求和社会关切,并及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震慑一批违法主体、惩戒一批违法导游、规范一批经营行为、净化一片旅游市场。优化景区及周边旅游消费环境综合整治。对符合条件的导游及经营单位,纳入失信名单管理。

  (四)强化行业管理。加强导游业务能力、职业操守、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导游职业素养。充分发挥导游等级考核和导游大赛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导游行业规范管理。鼓励旅行社制定实施与导游等级相匹配的薪酬、绩效考核制度,有效提升导游对职业的认同感。依法约谈、惩处违法违规导游及相关经营单位,督促落实整改,履行赔偿补偿义务,挽回社会不良影响。

  (五)畅通投诉渠道。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旅游市场投诉处置联动机制,指导旅行社、景区等旅游经营单位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服务质量投诉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和游客监督。

  (六)加强宣传引导。督促县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倡导旅游经营者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提醒游客理性消费,慎防 “低价消费”陷阱。发挥“主流媒体+自媒体+文旅企业”宣传矩 阵作用,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宣传,发布专项整治公告,营造专项 行动声势。深入挖掘报道县内A级旅行社、优秀执业导游好做法, 讲好五华文旅好故事,传播五华文旅好声音,传递旅游行业正能 量。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4月30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专题部署推进。召开全县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聚焦整治重点,联动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相关部门,抓好全县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相关股室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紧盯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举措,逐一列明整改时限。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相关股室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相关股室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各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高位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请按要求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县纪委监委反馈阶段性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反馈。

  附件: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县导游乱象

  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附件

  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县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专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整治导游乱象、强制购物的工作部署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全县导游乱象强制购物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景山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翁颖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  权  办公室主任

  张  燎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股长

  钟志聪  执法股股长

  李伟坤  资源开发股负责人

  二、工作机制

  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执法股负责。工作专班建立会议制度,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不定期召开。会议议定事项经组长同意后由执法股负责协调相关股室按分工跟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