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吃个饭而已,能有什么事?”别不当回事!多少公务员抱着这样的想法参加饭局,最终却栽在了餐桌上!中纪委再划红线,公职人下班后和同事朋友吃饭,这4种行为将被严肃追责!这些规定直接关系到干部的饭碗和前途!今天就来划重点,哪些饭局碰不得?
第一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典型案例:某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万某,春节期间回老家探亲时,接受多名煤炭企业老板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根据《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1条,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
关键提醒:所谓“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不是以个人主观想法为准,而是看客观上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只要你的职务可能对对方利益产生影响,这样的饭局就绝不能参加!
第二种:违规组织或参加公款支付的吃喝
典型案例:某省国有银行行长张某,以工作用餐名义在温泉度假酒店宴请刚调任省银监局副局长的党校同学华某,副行长等七人作陪,餐费全部在银行报销。
根据《条例》第113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可直接开除党籍。
关键提醒:无论金额大小,用公款支付个人餐费即属违纪!常见手段包括:以会议费、培训费名义报销;伪造公函;“一函多餐”等。若既用公款又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则按最重条款处分。
第三种: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典型案例:某省工商局副局长朱某带队调研时,当地工商局安排6人陪餐,人均消费336元,远超该省规定150元标准,且陪餐人数超标(按规定不得超过3人)。
根据《条例》第116条,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撤销党内职务。
关键提醒:最新规定删去了“公务”二字,意味着商务、外事接待同样适用此标准。违规表现包括:超人数陪餐、在高消费场所接待、提供高档菜肴酒水等。
第四种: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
典型案例:某市地税局局长赵某春节期间多次接受私营老板王某在某会员制会所安排的宴请,喝洋酒、抽雪茄。
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是“四风”典型问题,根据《条例》第102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关键提醒:私人会所不仅指高档场所,还包括不向公众开放的“家宴”“一桌餐”等隐蔽场所。这种场所有着极强的隐蔽性,往往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一顿饭的背后,往往暗藏利益勾兑的伏笔。中纪委强调,违规吃喝绝非小事小节,极易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那些看似平常的饭局,实则可能是以‘吃’设‘局’,目的在于拉关系、搭人脉、请托办事,背后暗藏利益输送、权钱交易。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公务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饭桌有风险,举筷须谨慎! 纪律的戒尺始终高悬,切莫因一顿饭断送了政治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