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卫计函〔2015〕61号
转发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群众满意
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卫生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落实省卫计委关于“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工作精神,现将《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工作程序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26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卫生院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工作程序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工作。
二、按照我县创建“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工作安排,华城镇中心卫生院、棉洋镇卫生院、郭田镇卫生院列入2015年度创建单位,请以上三个卫生院认真对照建设基本标准查漏补缺,有计划地加强卫生院的内涵建设,切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按工作程序如期申请验收。
五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 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