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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申请人提交缴交工伤保险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时间:2021-06-2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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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府办函〔2021〕37 号)要求,五华县应急管理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涉及申请人提交的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证明材料,实行申请人告知承诺,不再由申请人到政府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 五华县应急管理局主管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docx

附件2 提交缴纳工伤保险费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告知书.pdf

附件3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承诺书.pdf

五华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3日

华应急函(2021)42号  五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申请人提交缴交工伤保险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