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五华县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招聘工作由五华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通过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一、单位性质
五华县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隶属五华县应急管理局,为公益一类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
二、招聘岗位
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员3名。
三、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梅州市户籍,男性),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高中(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适应全天候参与作战、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且服从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安排;
5、身高165cm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斤)=(身高cm-100cm)×2,标准体重±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6、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退伍军人和个别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条件。
7、退役军人、消防专业、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和有应急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需粘贴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人:赖主任; 联系电话:13543225331;
卓小姐;联系电话:17308613326;
报名地址:五华县河东镇河东大道223号五华县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3楼办公室。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一)体能测试。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内容为进行1000米跑步。
(二)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情况,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主要为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的,一年签一次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聘用人员日常工作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五华县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量化管理绩效考勤规定》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九、聘用人员的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1.基本工资:工资经费由县财政保障,试用期领基础工资245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聘用的工资(基础工资2450元+绩效1200元)(含五险一金),并适时适度提高待遇。2.工龄工资:合同期满一年以上,月薪逐年增加50元。3.其他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食宿:统一食宿,并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三)假期:每月6天假期。
五华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