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镇政府、县有关单位下属各个工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时间:2014-10-2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字号:
 

五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镇政府、县有关单位下属各个工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共五华县委、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县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善党政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委发〔201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各有关单位在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职责的基本前提下,进一步强化、细化下属各个工作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保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把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纳入下属各个工作部门的岗位职责范围

各镇、各有关单位须进一步明确辖区内的站、所、村(居)或机关各股、室、办,下属单位、部门、机构应负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纳入岗位职责范围,写入工作制度,修改完善后及时上墙,并认真遵照执行。

二、落实“三个必须”,认真履行应负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辖区内的站、所、村(居)或机关各股、室、办,下属单位、部门、机构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认真履行应负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保安全监管整个工作链条不脱节、不错位、不缺位,真正抓紧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五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