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17年非煤
时间:2017-08-11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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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治理矿山事故隐患,强化矿山安全生产措施,依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81日至1031日为期三个月时间,对全县范围内所有非煤矿山、尾矿库、在建矿山及地质勘探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县、镇安监部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覆盖检查(一矿一表)。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对照安全生产大检查表内容,结合当前开展的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等重点内容,突出地下矿山提升、运输、供电、排水、通风等,露天矿山爆破、机械二次破碎、车辆铲装运输等,尾矿库坝体、滩面、排洪、排渗设施等关键部位,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县安监局将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各镇安监办要督促企业针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县级安监局组织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进行销号。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管理基础建设情况

1.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制订全员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投入是否到位;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是否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要设施、装备状况是否完好,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按规定应定期检测的设备是否定期进行检测,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和重大危险源是否专门建档,是否落实专人负责管控;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是否实行闭环管理,每月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经主要负责人签名确认并报安监局,对安监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按期完成整改;

5.应急管理情况。有无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有无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有无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有无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有无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地下矿山

1.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2.是否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是否安全可靠,井下有人作业时是否存在未开主扇进行机械通风的行为;

3.是否按标准配备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风质、风量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4.是否及时填绘与实际相符的矿山采掘工程图、井上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线路图等图纸;

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是否在采掘工程平面图标注水文地质情况,是否配备超前探水装备,落实防透水安全措施;

6.是否落实防坠罐跑车安全措施,是否定期对提升、运输等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

7.是否落实防火灾安全措施,按期淘汰井下非阻燃电缆、非阻燃风筒、主要井巷木支护等,井下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长签字批准后实施等。

8.是否对采空区进行了治理或及时封闭,是否制定了顶板管理措施并严格落实;

9.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否完善,是否正常运行;

10.是否落实爆破器材库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11.有无存在超层越界生产;

12.废弃的井巷、硐室、采场和盲巷是否按要求采取封闭或封堵措施;

13.井下排水设备设施是否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

露天矿山

1.是否按设计采取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有无掏采、一面墙开采;

2.是否按要求采用湿式作业,是否落实降尘捕尘措施,是否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作业;

3.边坡、排土场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阶段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及防排水系统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是否及时填绘与实际相符的矿山总布置图、采剥工程现状图等图纸;

5.存在断层、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的矿区是否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6.爆破警戒范围内是否存在未搬迁的民房和重要设施;

7.是否按设计进行排土,排土场周边截排水沟是否完善。

尾矿库

1.是否落实防尾矿库溃坝事故安全措施,是否按设计进行排尾作业;

2. 排尾工、巡坝工等尾矿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排洪构筑物是否出现堵塞、坍塌,排渗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4.坝体是否存在管涌、裂缝、变形、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现象;

5.是否对位移、渗流、干滩、库水位、降水量等进行人工监测,并记录归档;

6.汛期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24小时专人巡查,并记录归档;

7.企业与地方是否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应急装备和物资及应急演练是否到位;

地质勘探

1.从事地质勘探作业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地质勘查资质并履行属地备案制度;

2.涉及坑探施工的地质勘探项目,是否编制坑探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设施设计,其安全设施设计是否报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

3.是否存在边探边采以采代探行为;

4.坑探工程的坑道通风管理系统是否完善,是否按规定进行风质、风量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5.野外施工及地面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6.是否落实防火灾安全措施,井下是否使用非阻燃电缆、非阻燃风筒、主要井巷木支护等,井下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措施。

7. 是否使用国家或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

在建矿山

1.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是否按规定报经安监部门审查同意,有无擅自开工;

2.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3.投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是否经验收合格;

4.是否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我

5.新、改、扩建矿山企业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是否存在建设期间违法生产行为,是否存在超工期建设行为。

停产停建矿山

1.是否履行停产停建相关手续,是否向所在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停产停建原由、停产期限、采取的安全措施、值班值守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

2.复产复工前是否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并向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包括复工复产方案、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安监办要高度重视,把安全大检查作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面排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从严处罚。县镇两级安监部门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敢抓敢管。对查出的每一起隐患和问题,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建立和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对因问题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各种方式,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对安全大检查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四)总结提高,确保实效。要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完善,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各镇安监办要将检查总结、检查企业名单、查出隐患及整改情况于1110日前一并报县局一股(传真电话:4422929,邮箱:13826635535@163.com)。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等行动有效结合,互相补充,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2017年五华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表

矿山企业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备注

一安全管理基础建设情况

1

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制订全员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投入是否到位;

2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是否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

3

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要设施、装备状况是否完好,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按规定应定期检测的设备是否定期进行检测,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重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和重大危险源是否专门建档,是否落实专人负责管控;

4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是否实行闭环管理,每月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经主要负责人签名确认并报安监局,对安监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按期完成整改;

5

应急管理情况。有无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有无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有无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有无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有无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1

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2

是否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是否安全可靠,井下有人作业时是否存在未开主扇进行机械通风的行为;

3

是否按标准配备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风质、风量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4

是否及时填绘与实际相符的矿山采掘工程图、井上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线路图等图纸;

5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是否在采掘工程平面图标注水文地质情况,是否配备超前探水装备,落实防透水安全措施;

6

是否落实防坠罐跑车安全措施,是否定期对提升、运输等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

7

是否落实防火灾安全措施,按期淘汰井下非阻燃电缆、非阻燃风筒、主要井巷木支护等,井下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长签字批准后实施等。

8

是否对采空区进行了治理或及时封闭,是否制定了顶板管理措施并严格落实;

9

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否完善,是否正常运行

10

是否落实爆破器材库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11

有无存在超层越界生产;

12

废弃的井巷、硐室、采场和盲巷是否按要求采取封闭或封堵措施;

13

井下排水设备设施是否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

1

是否按设计采取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有无掏采、一面墙开采;

2

是否按要求采用湿式作业,是否落实降尘捕尘措施,是否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作业;

3

边坡、排土场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阶段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及防排水系统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

是否及时填绘与实际相符的矿山总布置图、采剥工程现状图等图纸;

5

存在断层、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的矿区是否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6

爆破警戒范围内是否存在未搬迁的民房和重要设施;

7

是否按设计进行排土,排土场周边截排水沟是否完善。

尾矿库

1

是否落实防尾矿库溃坝事故安全措施,是否按设计进行排尾作业;

2

排尾工、巡坝工等尾矿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

排洪构筑物是否出现堵塞、坍塌,排渗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4

坝体是否存在管涌、裂缝、变形、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现象;

5

是否对位移、渗流、干滩、库水位、降水量等进行人工监测,并记录归档;

6

汛期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24小时专人巡查,并记录归档;

7

企业与地方是否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应急装备和物资及应急演练是否到位;

1

从事地质勘探作业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地质勘查资质并履行属地备案制度;

2

涉及坑探施工的地质勘探项目,是否编制坑探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设施设计,其安全设施设计是否报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

3

是否存在边探边采以采代探行为

4

坑探工程的坑道通风管理系统是否完善,是否按规定进行风质、风量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5

野外施工及地面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6

是否落实防火灾安全措施,井下是否使用非阻燃电缆、非阻燃风筒、主要井巷木支护等,井下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措施。

7

是否使用国家或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

在建矿山

1

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是否按规定报经安监部门审查同意,有无擅自开工;

2

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3

投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是否经验收合格;

4

是否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新、改、扩建矿山企业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是否存在建设期间违法生产行为,是否存在超工期建设行为。

停建停产矿山

1

是否履行停产停建相关手续,是否向所在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停产停建原由、停产期限、采取的安全措施、值班值守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

2

复产复工前是否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并向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包括复工复产方案、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检查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