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2018年度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正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意见,县安委会决定将2018年确定为全县安全生产“全员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年”, 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监管机制,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不断深入,全面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增强重点行业企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特制订2018年度全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正案),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为依据,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实际、普遍特点和突出问题,采取“统筹部署、分级组织、分类实施、专家指导、全员参与”的方式,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理念,有针对性、系统性、广泛性地开展全县全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保证。
二、培训范围
通过统筹组织系列活动,实现对县党政领导干部、各镇党政领导干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县安监局全体人员、各镇安监办全体人员、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在五华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等的安全生产业务教育和资格培训的全覆盖。县安监局具体负责2018年度全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统筹落实。
三、培训内容及培训对象
(一)县直单位领导干部专题培训。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组织全县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参加1期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县五套班子成员;各镇书记或镇长;县各机关单位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县委办、县府办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时间安排在3月份。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
(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题培训。
1.共举办2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人员。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
2.组织开展各部门安全监管知识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含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分管领导、安全监管人员。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
1.在全县安监系统,集中组织收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举办的安全生产专题讲座。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实务、管理知识、创新技术、应急救援、职业健康,以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知识等。
2.举办2期县级安全生产风险点、危险源信息平台管理员应用培训班。根据建设全县安全生产风险点、危险源“一张图”工作要求,组织对各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风险点、危险源辨识及平台应用操作培训。时间安排在4月和9月。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
3.开展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执法监管人员培训。组织县安全监管部门全体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知识培训,重点包括:新进入执法工作人员培训、执法监察知识培训、主管行业领域(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职业健康)业务知识培训、办文办会培训、行政执法统计培训等。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责任单位:县安全监管局
4.举办4期全县各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县各镇安全监管人员(包括专职安全员)分四期到县局开展为期1个月至1个半月的安全生产监管知识轮训,采取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示范教学等多种形式全方位高强度提高基层安监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培训时间安排在3月、5月、7月和9月。
责任单位:县安全监管局
5.组织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人员分2期到专业院校进行系统培训。组织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人员到华北科技学院等安全工程专业院校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知识系统培训,重点学习安全技术及工程、安全监察与管理、安全健康环境检测、安全教育与培训等课程。培训时间安排在8月。
责任单位:县安全监管局
6.举办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组织各镇安全监管人员及相关企业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涉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工贸行业、职业健康、执法监察、事故应急处置业务知识培训班各一期。培训时间安排见附件。
责任单位:县安全监管局
(四)全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培训。
1.组织举办4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始和继续教育培训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时间安排在1月、4月、7月和11月。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
2.组织举办4期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全县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到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参加培训班,进行本工种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学习和训练。培训时间安排在3月、6月、9月、12月。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
3.举办1期全县在五华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在五华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员。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县情介绍、安监概况、业务规范等。时间安排在8月份。
责任单位:县安全监管局
4.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道路交通、住建施工、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电力、学生安全、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从业人员。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工商务管理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安全监管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卫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路局、环境保护局、文广新局、体育局、旅游局、人防办、消防大队、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琴江新城办公室、气象局、五华供电局)
5.开展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单位)从业人员。
责任单位: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县民宗外侨局、民政局、司法局、旅游局、中小企业局、邮政局、供销社、房管局、人防办、应急办)
6.企业内部培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严防“三违”( 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各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各单位要把安全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培训工作同安全监管工作统筹安排,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培训目标责任制,确保安全培训投入到位。各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严格培训管理,规范培训行为,着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全面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基础。
(二)加强安全培训宣传。
各镇、各单位要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和向企业发放有关安全培训法规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有关企业安全培训的规定,努力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的意识,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要充分调动企业的主观能动性,推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氛围。
(三)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
各镇、各单位要加大对全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期间各类人员参训情况的督查力度。县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开展工作,要紧扣全县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方案,细化培训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强化督促考评,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或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全面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附件:五华县2018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表
五华县2018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表
序号 |
培训类别 |
培训期数 |
培训 时间安排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 |
县直单位领导干部专题培训 |
1 |
3月 |
县安委办 |
|
||
2 |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专题培训 |
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班 |
2 |
5、9月 |
县安委办 |
|
|
各单位(含下属单位)安全监管知识培训 |
1 |
自定 |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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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 |
收看国家、省安全监管局安全 生产监管知识专题讲座 |
|
|
|
|
|
县级安全生产风险点、危险源信息 平台管理员培训班 |
2 |
4、9月 |
县安委办 |
|
|||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执法监管 人员培训 |
9 |
2~10月 |
县安全监管局 |
|
|||
各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 |
4 |
3、5、7、9月 |
县安全监管局 |
每期1个月至1个半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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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人员外出培训 |
2 |
8月 |
县安全监管局 |
每期一周 |
|||
各镇安全监管人员主管行业领域业务知识专题培训 |
7 |
3~9月 |
县安全监管局 |
|
|||
4 |
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培训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始和继续教育培训班 |
4 |
1、4、7、11月 |
县安委办 |
|
|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 |
4 |
3、6、9、12月 |
县安委办 |
||||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业务培训班 |
1 |
8月 |
县安全监管局 |
||||
重点行业领域和其他行业企业(单位)从业人员 培训班 |
1 |
自定 |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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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 |
|
|
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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