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起到药店购买感冒发热、喉咙肿痛药品需实名登记
时间:2020-02-0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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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堵塞防控漏洞,通过发挥全县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实施全面排查和精准摸排,有效控制感染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五华县医疗保障局于2月4日上午召开关于做好到药店购买感冒发热、喉咙肿痛药品需实名登记的紧急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郑遂方主持。

  郑遂方要求:一是从2月4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全县所有药店销售感冒发热、喉咙肿痛药品时须实行实名登记及日报告制度。二是药店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药学专业优势作用,对购买感冒发热、喉咙肿痛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做好人员信息登记。三是落实专人负责,每日将摸排情况报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小组,为防控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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