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五华县医疗保障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线索,诚邀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举报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验检查报告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费用,骗取医保基金的。
3.以提供免费接送、免费体检、免费住院、包吃包住等方式诱导参保群众到医疗机构虚假就诊、住院,骗取医保基金的。
4.通过包干、减免费用、返现、回扣、赠送礼品、办理会员卡、拉亲朋好友等形式诱导其到定点医疗机构虚假诊治、住院,骗取医保基金的。
5.通过虚假夸大病情将未达到住院指征应在门诊接受诊治的参保人收治入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骗取医保基金的。
6.通过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7.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
1.向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或已被暂停医保结算的零售药店出借医保结算系统,或代刷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的。
3.将食品、保健品、日化品等串换成药品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骗取医保基金的。
4.通过非法渠道购进“回流药”进行二次销售的。
5.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参保人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冒用他人的医疗保障凭证看病就医,骗取医保基金的。
2.伪造、变造、涂改、虚构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的。
3.隐瞒事实真相,将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医疗费用进行医保报销的。
4.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
5.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内容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相关。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尽可能提供详实、准确的信息,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证据材料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机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积极配合调查核实。我局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逐条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三、举报奖励
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达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
四、征集方式
为方便各界人士联系,五华县医疗保障局设置了举报电话,0753-4888971,举报投诉信箱:whxybjjjg@163.com,联系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81号会议中心四楼。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上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请在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拨打。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本单位印章。欢迎广大市民共同参与。
五华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