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时间:2021-06-0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双创”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持续巩固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助推我县争获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资格,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彻底解决宏达路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做到还路于民,为广大居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定于2021年6月5日将宏达路农产品批发市场搬迁至梅州中农批农产品批发市场(五华县环城大道与进城大道交汇处)。凡在宏达路占道批发、摆卖的商户,请自觉于2021年6月4日24时前进店、进市场经营,逾期未搬迁、清理、拒不配合的,将根据《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敬请广大群众、商户相互转告,感谢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华县公安局    五华县水寨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