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项目
公开征集安全评估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3-06-06 来源: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全面排查我县燃气场站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我县城燃安全水平,我局决定公开征集遴选安全评估单位,对我县7个燃气储配站及其部分瓶装燃气供应站进行安全评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全评估单位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承担我县7个燃气储配站及其部分瓶装燃气供应站的安全评估工作,并在本年第二、三、四季度末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二)安全评估公司工作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第四季度安全评估报告提交完毕时。

  (三)安全评估费用:每家燃气储配站单次价格控制在2900元—3400元之间,7家燃气储配站三个季度总价控制在60900元—71400元之间。

  (四)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需要具备燃气类安全评估资质;

  2.安全评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资格证书;

  3.截止报名时间,报名的企业未处于梅州市住建局、梅州市应急管理局作出的限制其执业的处罚期内。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名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

  (五)报名需提交资料:

  1.燃气储配站安全评估报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评估专家的相关资格证书;

  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备注与原件相符。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8日18:00时截止。

  2.报名地点:请意向单位将以上报名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至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119号)。联系人:练德雄,联系电话:0753-4433665。

  (七)确定安全评估单位方式:

  根据《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华府办﹝2021﹞10号)文件要求,我局将在党组会议现场拆封报价文件,在报名单位内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社会信用良好、综合业务素质较强,且报价低者为中标人,如在相同条件下出现多家最低报价,则在最低报价单位中抽签确定。如报名公司不足3家,我局将邀请具有对应资质的公司参加。

  特此公告。



  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