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升级)的通知
时间:2024-04-1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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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报告代替无 违法违规证明(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3〕306号),从2024年2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以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代替38个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为方便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信用主体经营活动,凡到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相关业务需要提交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可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代替。请各信用主体登录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credit.gd.gov.cn/page/serveHall/noIllegal.html),在“信用广东”网自主“一键查询、一键打印”本主体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办理业务时一并提交。

 


 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