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督办件DMZ20240526003的调处情况
时间:2024-05-3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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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了解,关于反映“五华碧桂园一期,自2020年以来,广场舞噪声严重扰民,影响住户正常休息;小区物业主动提供灯光设备。”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发现碧桂园天琴湾10栋、11栋后空地事实存在部分业主跳广场舞现象,音乐音量较大,对周边住户存在一定影响,但调查未发现物业主动提供灯光问题。

  二、主要工作情况

  接到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督办件DMZ20240526003信访案件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水寨镇政府组成专班调查组到现场调查落实。碧桂园天琴湾10栋、11栋后空地事实存在部分业主跳广场舞现象,现场监测发现事实存在音量分贝超标问题,调查专班邀请广场舞领队业主代表到物业会议室进行协调,向广场舞领队成员代表们细心解释噪音扰民的问题,劝导降低音量,减少对周边住户影响。业主代表们表示将积极配合政府工作要求,在健身的同时调小音响音量,不影响附近业主的正常休息。要求碧桂园物业负责人做好小区业主解释工作,通报广场舞影响问题处置情况,争取取得业主谅解。针对小区物业主动提供灯光设备问题,经调查,该处灯光设备是广场舞成员自行安装至该处,不存在物业主动安装灯光。

  今年以来,我局多次接到12345热线反映碧桂园广场舞扰民问题,4月22日,我局组织执法股、县住保中心、碧桂园物业在住保中心召开碧桂园物业信访维稳约谈会。会上我局重点提出五华县水寨镇碧桂园小区内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要求物业做出进一步的劝导制止工作,由物业负责人与广场舞领队业主进行交谈,向其说明噪音问题的严重性,并在此地安装扬尘噪音监测器,要求业主跳广场舞声音不得超过国家噪音规定值。2024年5月6日下午,我局组织执法股、县住保中心、城监中心、碧桂园物业到碧桂园召开广场舞部分领队成员协调会,会上我局工作人员向广场舞领队们仔细说明召开协调会的目的,要求广场舞领队们在跳舞时音响音量不能超过国家规定音量,同时请领队们转告其他广场舞成员,做好邻里互相体谅,尽量减少噪音扰民,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休息。

  三、查办情况或群众诉求处理情况

  为充分做好噪音控制工作,保障住户正常休息生活,我局要求物业在晚上定期安排安保人员到天琴湾10栋、11栋后面跳广场舞现场巡查,并及时与跳广场舞的业主进行沟通,劝导不能使用高音喇叭大声播放音乐影响其他住户。专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碧桂园物业引导广场舞业主注意把握好跳舞时间、控制好音乐音量,确保不超过国家规定音量,减少对周边住户影响。目前,广场舞业主和物业均认识到噪音控制的重要性,表示将严格遵守规定进行广场舞活动。

  四、存在问题或困难

  因五华县水寨镇碧桂园广场舞团队成员人数众多,物业在与广场舞成员沟通时可能会出现意见不一致,导致劝导制止的效果不明显、不够持久。小区较为拥挤,即使音量较小对周边仍然存在一定影响。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接下来,我局将认真督促碧桂园物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耐心、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好每一位业主,将矛盾点压在最低点并协调处理好,同时要求物业在夜间加强巡逻力量,控制好广场舞时间和音量,对发生噪音扰民的业主进行耐心劝导,及时制止,保障广大业主权益。


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