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建筑工程高、中、初级职称资料受理的要求和时间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6-01-1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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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县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省住建厅、市人社局和市住建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实际,现就2025年度我县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文件依据

  (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

  (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

  (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4号)。

  (四)《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6〕10号)。

  (五)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5〕107号)。

  二、申报要求

  (一)高级及正高级要求

  本年度申报人和主管单位登录“广东省建筑工程领域人才评审与动态评价管理系统”操作即可,无须登录“省人社厅职称管理系统”处理业务。此规定仅适用于高评委受理的材料。

  1、申报系统:“广东省建筑工程领域人才评审与动态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网址:https://zfcxjst.gd.gov.cn/zcps)。

  2、系统申报流程: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2月2日系统开放填报功能)→导出《职称评审表》打印、盖章,上传PDF→各单位审核→各市(县)主管部门审核→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汇总→系统显示“省建筑高评委办公室初审通过”→在线缴费→提交纸质件至中心。

  3、系统申报时间:2026年2月2日09:00至3月20日17:00。

  4、县住建主管部门审核时间:3月27日17:00前。

  5、纸质材料递交时间:2月2日09:00至3月13日17:00前交至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纸质材料要求及数量

  (1)材料要求:详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6〕10号)附件4)。

  (2)材料数量:《广东省职称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 )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45份)按要求装袋。

  (二)中、初级要求

  1、申报系统:“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2、系统申报流程:中级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导出《职称评审表》打印、盖章)→各单位审核→各市(县)主管部门审核→“梅州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梅州市工程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初级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导出《职称评审表》打印、盖章)→各单位审核→各县主管部门审核→“五华县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3、系统申报时间:2026年2月2日09:00至3月31日17:00。

  4、纸质材料递交时间:中级时间为:2月2日09:00至3月13日17:00前,初级时间为3月2日09:00至4月10日17:00前交至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纸质材料要求及数量

  (1)材料要求:详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6〕10号)附件4)要求。各申报人请按《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5〕107号)通知要求,按时将纸质材料统一交至市人社专技科。

  (2)材料数量

  评审:表一至表八按要求装袋(其中《()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20份)。

  认定:《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1份、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1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评前公示情况表》、其它佐证材料装订成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单位考核认定小组材料、业绩、论文等)。

  三、其它要求:

  (一)申报高级/正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建筑动态评价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级别均选择“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中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级别均选择“梅州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三)申报初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级别均选择“五华县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收费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受理申报材料时,申报人相应缴纳的费用分别为:正高级工程师920元/人(含论著鉴定费200元,答辩费140元)、高级工程师780元/人(含论著鉴定费200元)、工程师450元/人、助理工程师及技术员280元/人。评审费直接缴入省财政专项账户,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办公地址:广东省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119号;办公电话:0753—4430763)。

  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