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梅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梅市安办〔2017〕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府办〔2017〕5号)的工作职责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有关通知精神,做好迎接市安委办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