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华县安流镇水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修订)规定,为做好安流水街保障房分配工作,经研究,现将保障房申请租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 2. 新就业无房干部职工(至报名时,参加工作3年内)。 3.外来务工人员(非五华户口和安流镇范围外本县乡镇户口)。 4.其他人员:优先解决以上四类住房困难家庭的前提下,需要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安流镇范围内的教师、医务工作者、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征地拆迁临时安置人员、安流圩镇城中村低保户、非安流籍无住房学生。 5.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 6.复退军人住房困难家庭。 二、房源及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县政府确定。月租金按建筑面积收取,低保家庭和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1元/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2元/平方米,新就业无房干部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复退军人住房困难家庭及其他无房人员3元/平方米。 三、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6日开始。 四、报名地址、联系电话: 地址1:安流镇新秀街安流房管所。 联系电话:4520278 地址2:水寨镇华兴南路61号五华县房地产管理局租赁管理股。 联系电话:4323621 五华县政府公众网房管局网站可查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五华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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