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燃气企业:
现将五华县安委办《关于五华县华城镇河子口村一民房发生煤气泄漏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华安委办〔2017〕90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于9月27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我局公用股,书面材料内容包括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总体情况、排查住户数、排查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清单等。(联系人:曾伟清,电话:13826636869,传真:4435294邮箱:ggsyfw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