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水坜保障房租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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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水坜保障房租赁公告
更新时间:2017-09-04


根据《五华县经济开发区咸水坜安置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修订),为切实做好我县保障房(公租房和廉租房)分配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1、县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县城城镇低保家庭。2、新就业无房干部职工。3、在县城(水寨镇、河东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包括本县非县城户籍人员)。4、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5、复退军人住房困难家庭。6、征地拆迁临时安置人员(水寨镇、河东镇)。7、政府及科教、文卫、招商引资企业引进的中高级人才、专家、教授等。

以上报名对象的工作地和生活居住地必须在县城范围内(水寨镇、河东镇),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和复退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必须是县城城镇居民户口。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及随居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2、申请人及随居家庭成员在本县无房产登记、无车辆登记、无工商注册登记证明。3、申请廉租房应提交低保证和低保金发放存折原件。4、新就业干部职工需提交个人社保缴费清单和单位证明。5、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证明、社保缴交清单。

三、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县政府确定。月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收取,低保家庭、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为1/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为4/平方米,复退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干部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征地拆迁临时安置人员、政府引进人才为5/平方米。

四、报名时间:2017826日开始。

五、报名地点:五华县房地产管理局租赁管理股。

六、咨询电话:4323621(五华县政府公众网房管局网站可查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五华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7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