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内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业企业市场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注册地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并已取得住建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二、核查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5月7日。各企业应严格按照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本企业资质达标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完善本企业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信息。
(二)第二阶段为核查阶段。我局将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企业和人员信息为依据,定期对企业是否满足相关资质标准要求进行抽查。
(三)第三阶段为整改处理阶段。对核查结果认定为资质不达标情况的,我局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整改,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整改期满后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条件的,我局将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
各县内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及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完善“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相关信息。
(二)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常态化机制,我局将依法依规全面维护我县建筑市场良好秩序,持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5日
附件:华建函〔2022〕02号关于开展2022年五华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