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严查违建,想要建房的五华人注意了!
时间:2019-05-1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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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县出台了《五华县违法建设清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压实工作职责,密切联动配合,逐步分类整治,严厉打击一切占用耕地、林地、河道、道路和违反规划许可私人建房的行为,建立控制和查处私人违规建房的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清查内容

自《五华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建房用地管理实施意见》(华府〔201363号)实施以来(即2013430日以来),在全镇范围内已建和在建私人建房项目中违法占用耕地、林地、河道、河道路和违反规划许可内容等建房行为和正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具体包括

(一)圩镇规划区范围内未办理合法手续已建、在建的私人建房或不按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超层超面积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镇规划实施的;

(二)圩镇规划区范围外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已建、在建的个人建房和违法占用耕地、林地、河道、河堤和道路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建设行为;或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建设,不按设计方案开挖山地的;

(三)清查土地来源,非法买卖土地、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未取得任何相关建房手续的私人建房,包括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五)违法集中连片从事房地产开发和从事零散独建的小产权房而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

(六)所有个人建房用地,包括以下二种类型:

1.有证有地。取得土地权属尚未建设的个人建房用地,包括已办理合法用地手续,但闲置未建设的用地、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和少批多占的用地。

2.有地无证。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或者通过各种渠道、手段非法占有的个人建房用地。

整治内容

一、调查摸底201951—2019630日)

对已建或在建的私人建房逐户调查摸底,进行详细统计,主要摸清以下情况:

1.个人建房属拆旧建新、新建、改建或加层的;

2.持有何种行政许可手续;

3.土地来源和性质(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

4.建设行为人或户主的身份及建设的时间;

5.违法违规内容,包括违反土地、规划、建设、消防等法律法规情况以及有无四邻矛盾等;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集中整治(201971—20201130日)

按照法定程序,根据违法建设行为和违法发生的时间等情况,对不同类别的建设进行公示。各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法建设采取强制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重违法建设已建成的私人建房,应予以拆除:

1.对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或影响人居环境违法建设行为的,报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拆除;

2.对占用河道、泄洪道违法违规建设或影响行洪安全违法建设行为的,报县水务局,依法拆除;

3.占用林地违法违规建设或影响生态环境违法建设行为的,报县水务局,依法拆除;

4.占用道路违法违规建设或影响交通安全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行为的,报县交通、公路部门,依法拆除;

5.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报县自然自然局,各村(居)配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拆除;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依法组织拆除;

6.未办理相关手续,无人居住且逾期无人申报的,视为无主房进行登记没收,由镇村予以代管或拆除。

(二)对在建私人建房:

未批在建的个人建房,一律停工;拒不停工继续抢建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镇政府牵头,依法组织拆除。

(三)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可以通过整改,由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及补办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偏私舞弊作为重点查处对象,严打黑恶势力保护伞。

三、建章立制(2020121—1231日)

(一)镇规划区外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和农房建设,严格按一户一宅的规定,必须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先向村委申请同意后,经镇自然资源所进行用地审批,再到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方可开工建设。农房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进行,积极引导农民到新村聚居点按规划自建农房。

(二)镇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和农房建设,必须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先向村委或居委申请同意后,经镇自然资源所进行用地审批,再到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方可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