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琴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XC0322地块至XC0325地块、XC0327地块调整方案》已完成规划征询意见公示等程序,并经五华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获五华县人民政府批准(华府函〔2023〕98号),自批准之日(2023年7月7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规划主要内容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