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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时间:2023-10-2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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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永农论证报告》、《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评审通过的“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有关资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单位: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工业一路工业建设集团综合楼四楼;

  联系电话:0753-4438879

  附件:

  1.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永农论证报告

  2.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永农论证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3.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

  4.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5.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土地复垦方案

  6.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永农论证报告完整.pdf

附件2: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永农论证报告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3: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完整.pdf

附件4: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5: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土地复垦方案完整.pdf

附件6: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