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永农论证报告》、《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评审通过的“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有关资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单位: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工业一路工业建设集团综合楼四楼;
联系电话:0753-4438879
附件:
1.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永农论证报告
2.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永农论证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3.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
4.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5.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土地复垦方案
6.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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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永农论证报告完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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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完整.pdf
附件4: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涉及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5: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土地复垦方案完整.pdf
附件6: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临时用地(五华县段)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