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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技术单位承担五华县琴江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废弃稀土矿)项目的水质和土壤监测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4-07-1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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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 652-201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五华县琴江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项目施工设计的文件要求,我局需开展五华县琴江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项目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水质和土壤现状环境监测,为五华县琴江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项目的整体修复效果提供相关的基础数据作为支撑。我局拟以询价采购方式公开遴选技术单位承担五华县琴江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项目的水质和土壤监测工作。现就遴选技术单位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项目相关要求按时完成的能力。

  2、报名机构具有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

  3、报名机构应在连续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4、承担五华县琴江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项目的水质和土壤监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

  二、服务内容

  根据检验检测的相关技术规范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五华县琴江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项目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水质和土壤现状环境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分析项目及数量见下表:

序号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阶段

工程量

(批次)

备注

1

地表水

水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氨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铜、锌、镉、铅、铁、砷、汞、六价铬共24项

施工阶段

14

竣工验收阶段

14

2

地下水

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氨氮、锌、镉、铅、砷、铬、六价铬、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氯化物、汞、铜、铁、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硫酸盐(以SO2计)、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共24项

施工阶段

18

含钻孔工作

竣工验收阶段

18

3

土壤

pH值、镉、汞、砷、铜、铅、铬、锌、镍、阳离子交换量、总氮、氨氮、硫酸盐、全钾、全磷、全氮、速效钾、速效氮、有效磷共19项

施工阶段

124

含钻孔工作

竣工验收阶段

124

  三、工作要求

  1、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公平、客观原则,认真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成果质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遵守职业道德,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项目成果等保守秘密。

  3、按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交成果。

  四、采购预算金额

  1、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76.752万元。

  2、报价要求: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包括各种人力成本、货物成本、资料费、服务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五、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技术单位须密封提交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报名材料请于2024年7209:00前送至我局4楼450号山水办。我局将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方案及报价进行审查,按最低报价的原则选取技术单位承担此项技术服务工作。如报名公司不足三家,我局将邀请机构参与。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0753-4433168

  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工业一路工业建设集团综合楼4楼

  特此公告。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