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五华县双宸矿业有限公司双头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方案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有关资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单位: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工业一路工业建设集团综合楼四楼;
联系电话:0753-4438879
附件:1.五华县双宸矿业有限公司双头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五华县双宸矿业有限公司双头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1日
1.五华县双宸矿业有限公司双头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2.五华县双宸矿业有限公司双头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