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安流生态产业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管理单元局部用地调整方案》,已获五华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华府函〔2025〕45号),并自批准之日起(即202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现将此信息予以公布。
如需了解规划详细内容,请联系我局(工作日咨询电话:0753-4186802,0753-4432359)。
特此通告。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5日
附件: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安流生态产业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管理单元局部用地调整方案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