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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技术单位承担五华县山水工程项目成效评估监测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5-05-2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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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效评估》(TD/T1102-2024)和《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验收规范》(TD/T1069-2022)的要求,结合市山水办《关于加强山水工程子项目成效评估监测工作的函》的精神,我局需开展华城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2023年度五华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五华县琴江河、五华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废弃稀土矿)项目成效评估监测,为我县山水工程整体验收提供详实依据,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从“重建设”向“重实效”转变,切实提高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质量和效益。我局拟以挂网公开遴选的采购方式选取技术单位承担华城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2023年度五华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五华县琴江河、五华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废弃稀土矿)项目成效评估监测工作,现就遴选技术单位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报名机构具有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

  3、报名机构应在连续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4、承担华城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2023年度五华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五华县琴江河、五华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废弃稀土矿)项目成效评估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

  5、报名机构在2022年以来承接过水质检测或土壤检测项目相关案例不少于1个(提供相关合同和检测报告)。

  二、服务内容

  根据成效评估监测的相关技术规范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华城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2023年度五华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五华县琴江河、五华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废弃稀土矿)项目成效评估监测工作,工作内容为:水质监测-地表水、土壤肥力、土壤污染、土壤环境、植物多样性调查、动物多样性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效评价报告编制等,并出具监测报告并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公平、客观原则,认真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成果质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遵守职业道德,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项目成果等保守秘密。

  3、按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成效评价报告必须顺利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备案。

  四、采购预算金额

  1、经研究,3个项目总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共45.54万元(其中华城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19.8万元、2023年度五华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2.825万元和五华县琴江河、五华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废弃稀土矿)项目12.825万元)。

  2、报价要求: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包括各种人力成本、货物成本、资料费、服务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五、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技术单位须密封提交每个项目的报价表、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报名材料请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7:00前(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17:00)送至我局4楼450号山水办。我局将对报名机构提交的工作方案、业绩证明、报价文件进行审查。

  如报名机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名机构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此项技术服务工作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我局将启动澄清程序,报名机构需在我局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如果报名机构提供的书面澄清和其它证明材料,经我局认定具有合理性的,则认定其报名有效;否则,则认定其报名无效,取消参与资格。由报价方案相对较低者延顺作为选取单位。

  如报名公司不足三家,我局将邀请机构参与。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 0753-4433168

  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工业一路工业建设集团综合楼4楼

  特此公告。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