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项目)上图入库工作的函》(粤自然资函〔2025〕10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需开展五华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上图入库工作。现就遴选技术单位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机构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该项目技术要求按时完成的能力。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认定入库对象,对认定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分别归类统计入库,按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的数据库格式建库。
三、工作要求
1、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公平、客观原则,认真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等,确保成果质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遵守职业道德,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项目成果等保守秘密。
3、按相关文件及合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交成果。
四、采购预算金额
1、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以内。
2、报价要求:报价包括各种人力成本、货物成本、资料费、服务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五、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技术单位须提交报价方案(须密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名材料请于2025年7月21日17:00前送至我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办公室。我局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报价方案及报价明细进行审查,按最低报价原则选取技术单位承担此项技术服务工作。如报名公司不足三家,我局将邀请机构参与。
联系人:江先生,联系电话:0753-4436866
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工业一路工业建设集团综合楼4楼
特此公告。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