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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五华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梅河高速公路华城服务区项目)》的公示
时间:2026-01-0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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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要求,现将《梅州市五华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梅河高速公路华城服务区项目)》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机关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示内容

  1.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原因

  本次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共2个地块,总用地面积7.7413公顷,项目属于区域性交通设施项目,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梅河高速公路华城服务区项目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拟通过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合理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2.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范围

  本次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范围7.7413公顷,共2个地块,地块编号为ZZ01、ZZ02,面积依次为4.2425公顷、3.4988公顷,2个地块位于华城镇高华村和湖田村。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会对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及布局产生影响。

  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本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7.7413公顷,使用后,五华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在三年内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措施归还除农村村民住宅和殡葬设施外的其他建设使用的周转规模,并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

  4.梅州市五华县使用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见附件)

  三、公示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01月05日-2026年01月11日,共7个自然日

  公示网站:梅州市五华县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s://www.wuhua.gov.cn/xxgk/zfjg/xzrzyj/index.html)

  电子邮箱:whkjgh4186802@163.com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4186802

  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工业一路工业建设集团综合楼4楼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6年01月11日,相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件标题请注明“梅州市五华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梅河高速公路华城服务区项目)”字样)。

  附件:1.梅州市五华县使用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2.梅州市五华县使用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附件.pdf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