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五华县地价体系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2019〕3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2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开展五华县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工作。现就遴选技术单位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机构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该项目技术要求按时完成的能力。
二、服务内容
本次五华县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工作范围主要涉及水寨镇、河东镇、华城镇、安流镇、横陂镇等16个镇。各镇评估范围主要依据行政区范围确定,评估面积共计约3239.38平方公里。评估对象为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
三、工作要求
1、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公平、客观原则,认真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成果质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遵守职业道德,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项目成果等保守秘密。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交成果。
四、采购预算金额
1、报价最高限价:根据前期公开询价,项目工作预算经费报价最高限价为81.15万元。
2、报价要求: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包括各种人力成本、货物成本、资料费、服务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五、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技术单位须提交报价方案、报价一览表(须密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名材料请于2026年5月9日16:00前送至我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办公室。我局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方案及报价进行审查,综合比选报价文件,按最低报价原则选取技术单位承担此项技术服务工作。如报名公司不足三家,我局将邀请机构参与。
联系人:江先生,联系电话:0753-4436866
特此公告。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