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
时间:2023-03-01 来源:梅州自然资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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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市政府综合大楼9楼西会议室以粤视会形式开至各县(市、区),会议听取了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2020-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和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市政府陈亮副市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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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2020-2022年)以来,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增强,但是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回头看”,持续巩固治理成果,为梅州苏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强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百姓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张虎来梅调研的指示要求,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时刻绷紧安全度汛这根弦,深入研判,打起十二分精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持之以恒落细落实到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中,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不断提升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要认真总结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2020-2022年)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滚动推进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发扬持续作战的精神,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风险调查普查,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三是全力以赴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要突出灾前预防,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落实主管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要优化应急预案,落实“四个宁可”和“三避让”要求,认真总结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监测预报,强化会商研判,做好信息更新,广泛开展防灾避险宣传。

  四是共同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利保障。要压实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畏难情绪,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挂点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防治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要强化协调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制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要提升保障能力,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要求,扎实做好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各项保障工作,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保障,发挥资金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