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讲进小区 服务群众“零距离”五华县自然资源局开展解决集资建房、房改房办理不动产登记上门宣传、受理活动
时间:2024-10-29 来源:五华发布 浏览次数:-
为妥善解决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五华县自然资源局提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8月10日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政策有效期为2年(截止:2026年8月10日),缴纳土地出让金优惠标准:
1、单位集资建房按现行基准地价的40%补缴土地出让金。
2、单位房改房按现行基准地价的10%补缴土地出让金。 为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晓率和便于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10月23日,五华县自然资源局在县交警大队宿舍开展解决集资建房、房改房办理不动产登记上门宣传、受理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为住户介绍不动产登记的要件、流程、时限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继承、赠予、买卖等不同方式取得不动产在转移登记相关方面的手续问题,并现场指导住户填写相关信息,现场受理登记业务。该局将贴心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 此外该局还到县交警中队、侨社、华新村、县司法局等单位集资建房小区,通过张贴海报等方式,进行宣传,确保在2年内帮助广大有需求的群众妥善解决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若干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此次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对集资建房、房改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政策的知晓率,也为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