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
“证照联办”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有关单位:
《五华县“证照联办”改革工作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五华县“证照联办”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协同审批效率,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证照联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0〕16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证照联办”是将营业执照与商事登记后置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关联审批事项一次告知、同步受理、资料共享、精简流程、统一发证的联审联办机制。按照“梯次推进”的原则,首批推出59项“证照联办”改革主题事项,破解“准入不准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的新举措。通过“证照联办”改革,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部门间信息共享。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证照联办”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搭建快速高效的审批通道,做到“一点受理,多点联办”。
(二)一套材料通办。在部门信息整合共享的基础上,优化审批材料的填报,实现一套材料通办多个业务部门的审批业务。审批材料应减尽减,重复材料部门间共享,最大程度减少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数量和次数。
(三)压缩审批时限。倒逼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对纳入“证照联办”的许可事项,重新设计打造流程,审批时限压缩2/3以上,有效提升“证照联办”事项的办事效率。
(四)实现照后减证。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对于“证照分离”“证照联办”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做到能减尽减,能合则合,减少审批发证。
二、工作任务
(一)“一窗受理”。“证照联办”事项100%进驻县、镇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要依托市场监管窗口开设“证照联办”专窗,加强窗口人员配置。“证照联办”专窗通过“证照联办”审批平台一次性接收多个关联事项申请,按审批权限将业务采集信息及审批材料分派流转,各审批单位同步开展审查,审批结束后由专窗统筹将所有审批结果物送达申请人,实现“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涉企审批单位)
(二)“一网通办”。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梅州分厅的主题模块,对“证照联办”事项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的业务场景划分不同的主题对外展示,企业群众可进入主题模块对“联办事项”进行网上在线申办,逐步推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网络实名核验、双向物流快递、网上缴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应用尽用”。(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涉企审批单位)
(三)“一次申请”。申请人可在线上、线下提交申请材料到“证照联办”专窗申办业务,“证照联办”专窗应一次告知申请人所办理事项的办理方式和审批要求,对于非关键性材料,实行“容缺受理”。“证照联办”专窗按照并联审批流程要求,通过专人递送或信息推送等方式,在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分别将审批材料内部流转各审批单位开展核查或审批。(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涉企审批单位)
(四)电子档案互认共享。“证照联办”事项产生的电子档案(包括事项审批过程中产生的申请信息、审批信息、申请材料的影像文件、审批结果物的影像文件等)由系统留存并实现部门共享。要强化电子档案的互认和复用,依法生成的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档案与实物形态的证照、签名、印章、档案具有同等效力。(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涉企审批单位)
(五)“一次办结”。由“证照联办”专窗统一发放审批结果物的,各涉企审批单位要按约定方式制作审批结果物并在1个工作日内同步流转至“证照联办”专窗,由专窗统一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物,申请人应在领取许可证件前补齐各类手续。各级各单位应加大投入,积极通过邮寄等方式向申请人发放证照,实现申请人“零跑腿”。(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涉企审批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开设服务专窗(2022年1月15日前)。在县、镇政务服务大厅开设“证照联办”专窗,完成电脑、高拍仪、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的配置,选派业务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优秀干部尤其是熟悉市场监管工作的人员进驻专窗,设立AB角,并保持人员稳定。
(二)完善事项授权程序(2022年1月15日前)。县各涉企审批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涉及“证照联办”审批事项的标准化要素,如材料名称、材料份数、免提交措施进行完善;将“证照联办”审批事项的收件权充分授权专窗,实行“专窗工作人员统一收件、审批平台分发流转、审批部门业务系统实时审批”的并联审批模式,并完善相关手续。
(三)组织业务培训指导(2022年1月17日前,并长期坚持)。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县各涉企审批单位要做好县、镇服务专窗的业务培训和日常指导,组织专窗人员到相关业务审批部门跟班学习,熟悉职责、时限、程序和系统操作规程,确保服务专窗顺利运作。
(四)加强宣传推广(2022年1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证照联办”审批平台运行上线后,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要向办事企业和群众展示“证照联办”事项清单、办理材料和流程图,让更多老百姓体验到数字政府改革的红利。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证照联办”改革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进度,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加强与市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协调。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各涉企审批部门要根据事项清单(见附件),分别落实好“一号通办、一窗通办、一表通办、一图通办、一档通办”改革工作。
(三)建立容错机制。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论述,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针对“证照联办”改革探索工作,有效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涉企审批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证照联办”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证照联办”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