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五华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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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华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工作人员行为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窗口:

为进一步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根据《五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华府办〔2014〕1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五华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五华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      

五华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工作人员行为规定(试行)

一、禁止行为

1、禁止旷工或窗口缺位。

2、禁止在电脑上打游戏、看股市、看娱乐视频、网上聊天、听音乐、看小说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禁止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4、禁止迟到早退。

5、禁止在大厅吵架。

6、禁止工作时间在窗口讲粗话、脏话、大声喧哗、嬉闹、串岗、扎堆聊天。

7、禁止工作时间在窗口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等。

8、禁止窗口工作人员不挂牌上岗。

9、禁止在服务大厅内吸烟、用餐、吃零食。

10、禁止带小孩或无关人员上岗。

11、禁止窗口内会客、干私活。

12、禁止打闲聊电话。

二、仪容仪表

(一)穿着服饰庄重、大方。女工作人员不得浓妆艳抹,不得穿过分暴露的服装,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或剃光头、蓄须。

(二)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体现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三)姿态文雅、自然。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四)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五)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三、服务规范

(一)要主动热情接待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咨询有关事项或递交申报材料时,应站立回答或接件。

(二)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解释,禁止厌烦、冷落、刁难、歧视。

(四)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持欢迎态度,耐心听讲,不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五)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争吵、争辩,复杂问题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或中心督查股汇报。

四、语言规范

(一)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应当使用普通话。

(二)接听服务对象电话应当使用“您好,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

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

(三)接待服务对象应当使用“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请您到××窗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语。

(四)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应当使用“请稍等”,“请填写xx”,“请您听我详细解释好吗”,“请到××窗口缴费”,“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料”,“请您×月×日来领取证照”等文明用语。

(五)服务对象离开时应当使用“请慢走”,“再见”,“谢谢您的合作”等文明用语。

(六)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当使用“谢谢您,欢迎您监督和帮助” 等文明用语。

(七)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应当使用“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等文明用语。

五、电脑及桌面规范

(一)办公桌面只能摆放电脑、打印机、电话、办公文具、备查文件和工具书等办公用品,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桌面整洁,不得摆放私人物品。

(二)禁止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设置屏幕保护程序,窗口电脑不得随意更换操作系统

(三)电脑显示屏应正对自己摆放,基本与服务台成直角或近似直角(屏幕反光的除外),不得擅自改变电脑摆放位置。

(四)因事外出或暂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椅子推进办公桌下摆放整齐。

(五)工作人员座牌、办事指南、样表夹、书写笔等,应当与服务台成水平线整齐摆放,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六、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

(一)违反禁止行为第一、二、三条中的任何一项,一经核实,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诫勉谈话,窗口累计两次的取消当月评先评优资格;第三次通报批评,窗口累计三次的取消所在窗口当年评先优资格;屡教不改或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关部门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违反禁止行为第四条的,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含3次)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累计迟到早退5次者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屡教不改者进行通报批评,反馈原单位,并取消所在窗口及个人年度评先创优资格。累计被通报批评二次者作退回原单位处理。

(三)违反禁止行为第五至十二条的,对初犯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再犯者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屡教不改者进行通报批评,反馈原单位,并取消所在窗口及个人年度评先创优资格。累计被通报批评二次者作退回原单位处理。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政管办相关规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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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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