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梅求职创业人员免费住宿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来我市辖区范围内求职创业的青年人才。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含当年应届毕业生); (二)高级工及以上人员; (三)初级职称及以上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申请对象要求; (二)需解决临时住房;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注: 1、来梅参加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等大规模求职活动人员除外; 2、本县(市、区)户籍人员不可申请当地免费住宿(其中梅州高新区不限户籍)。 三、保障标准 (一)求职人员 求职人员一般可享受免费入住7天内,如有需要的可享受免费入住最长30天。每人限享受一次。 (二)创业人员 创业人员可享受免费入住最长6个月。每人限享受一次。 四、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请提前3−7天通过“梅州人才驿站”公众号申请。申请人在线填写以下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 2、求职单位、住宿时间等相关信息; 3、毕业及学位证书或在校证明(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或技能职称证明; 4、求职(创业)佐证材料(求职佐证材料为应聘通知记录截图等,创业佐证材料为创业项目书等); 5、个人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由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依据实际需求确定免费入住时长)。审核通过后将住宿信息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三)办理入住。可凭短信通知及本人身份证到住宿地点办理入住。 申请人因故不能入住须提前一天告知,逾期未入住者,视为放弃免费住宿资格。 五、咨询电话(区号0753) 市直单位:2286123 梅州高新区:2486006 梅江区:2352123 梅县区:2622123 兴宁市:3832123 平远县:8832123 蕉岭县:7872123 大埔县:5812123 丰顺县:6612123 五华县:4652123
来源: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梅州日报社
美编:张莹 黄书滢 刘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