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好人】五华县龙村镇何俊霞:以柔情坚韧,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
时间:2025-01-14 来源:县文明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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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在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上,总有那么一群人,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性的光辉,成为时代的脊梁。

  2024年,对于梅州而言,是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的一年,共有9人获评“广东好人”。其中,我县何俊霞获评第四季度敬业奉献“广东好人”。

  

  何俊霞,女,1982年3月生,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湖中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自军校毕业后,何俊霞在深圳市公安局大亚湾分局工作了近8年。为了照顾爷爷,何俊霞回到了家乡,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被扶贫干部请到村里协助扶贫工作。期间,她热心为家乡人民服务,深受好评。在乡亲们殷切的期盼中,何俊霞决定留下来。2018年,通过党员人才回乡计划,何俊霞当选为湖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湖中村地处偏远,经济基础薄弱,2016年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于7000元,被定为省定贫困村。上任伊始,何俊霞便暗下决心,一定要找到高效的产业,帮助村民脱贫致富。通过建立了“党员创业致富带头人公司+合作社+基地+脱贫户”的模式,形成由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组织、生产基地承载的产业发展联结机制,发展了兰花种植、富硒水稻、小龙虾养殖、药用蛇养殖、光伏发电等产业项目,形成了多元产业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她带头认领撂荒水田复耕复种,带动村民种植红米50多亩,湖中村作为全国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早造水稻实现每亩增产300多斤,湖中村也实现村集体年收入从2016年的不足7000元增至2023年的40多万元,并成功入选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首批典型村。

  何俊霞获评“全国三八红旗手”“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广东好人”、广东“最美妇联执委”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