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引向深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以下简称《问答》)。《问答》紧跟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发展步伐,聚焦理论热点难点,回应社会关注关切,以问答体的形式全面系统、深入浅出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问答》共分7个板块,59个问题,内容丰富,形式多颖,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辅导读物。
26、为什么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
《吕氏春秋·离俗览·用民》中有一句话:“壹引其纲,万目皆张。”“纲”指的是网上的大绳,“目”是网上的眼,意思是说,一提起网上的大绳,所有的网眼就张开了。2014年10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重大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生机勃勃,法治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的引领、规范、推进和保障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越向更深层次发展,就越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在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必须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从法治上为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光明前景。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骨干工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完成宪法部分内容修改,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建立国家监察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趋成熟定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各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涵盖领域广泛,涉及环节众多,也是一个立体的、动态的、发展的过程,如果没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各领域各环节之间就会割裂开来、各行其是,甚至相互矛盾、相互冲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取得了法治建设各项成就,正是抓住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使法治中国建设各领域齐头并进、均衡发展,形成了各方面、各要素、各环节相互促进、相互贯通的良性格局。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擘画发展蓝图,强调必须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必须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必须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必须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筑牢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实后盾;必须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
全面依法治国,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我们既要注重总体谋划,又要注重牵住“牛鼻子”。没有主次,不加区别,是做不好工作的。要抓好用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统筹下好“法治建设一盘棋”,确保全面依法治国行稳致远。